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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陣:縮短工時不應交換加班時數

2015/4/23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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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3日電)行政院今通過週休二日勞基法修法草案,每月加班時數擬增至54小時。勞陣認為,此舉將衍生職災或過勞,呼籲不應交換加班時數。

勞工陣線指出,雖然政院版勞基法修法草案將法定工時由現行雙週84小時改為每週40小時,但同時也將每個月加班時數從46小時增加至54小時。「超長工時已是當前職場普遍現象,恐衍生職災、過勞等傷害勞工的重大影響」。

勞陣說,據主計總處統計,過去十幾年來工業的每月加班工時僅14小時左右,製造業也僅在14至17小時間,服務業更不足4小時,顯示現行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已足以因應產業加班需求。

「呼籲應維持現行加班上限46小時,實質降低工時,保障勞工休息權」。勞工陣線強調,在國際主流趨勢皆已朝向縮短工時之際,台灣不應反其道而行,並以法定工時做為交換加班的籌碼。

勞陣表示,企業加班需求應以增雇人力解決,勞工陷入低薪困境,勞動部應儘力促使基本工資及加班費計算提升,不該是迫使勞工以多加班來換取微薄的所得增加。1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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