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前董座交保 檢批擺烏龍提抗告
2015/4/1 11:17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日電)特偵組偵辦幸福人壽保險公司前董事長鄧文聰涉掏空百億案,今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上午裁定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檢方批院方擺烏龍,即時提起抗告。
台北地院認定,鄧文聰涉犯保險法的背信、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因檢方提出可能與他有勾串之虞的人,都無從特定或訊問完畢,上午9時許裁定1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鄧文聰離開法院時不發一語。鄧文聰委任律師杜英達表示,鄧文聰否認犯罪,質疑影本證據的取得來源及證據能力。至於檢察官未蒞庭,他表示,在律師生涯,遇過很多次檢察官沒蒞庭,在6時許有目睹法警打電話通知,院方已盡通知義務。
特偵組批評,台北地院擺烏龍,檢察官等了整晚,都沒接到台北地院開庭通知,查證後才知道台北地院竟是通知北檢,將提起即時抗告。但台北地院表示,由於特偵組檢察官未留聯絡電話,法警從上午6時多到7時多一直打特偵組總機,但都無人應答。
檢調接獲告發指出,鄧文聰在任內處理幸福人壽公司海外資產時,涉嫌為自己不法利益,違背保險業經營之行為致生損害於幸福人壽公司,涉嫌以海外資產抵押申貸,掏空公司上百億。
檢調蒐證後,昨天搜索幸福人壽公司、鄧文聰及相關涉嫌人住家及辦公處所共6處,約談鄧文聰、鄧文聰妻子張淑絹、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黃正一及財會人員等6人。
檢察官訊後認為黃正一涉犯保險法等罪,諭令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張女等人訊後請回;鄧文聰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且有串證、逃亡之虞,今天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1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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