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緝嫌車禍自賠遭批 中市擬爭取經費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4日電)台中市議員今天指出,警方追捕嫌疑犯發生車禍,竟要自負賠償。議員要求提高警務車保險、編列預算補償。市府回應,將向中央爭取。
「員警的生命比較不值錢嗎?」台中市議員黃馨慧等國民黨籍議員今天在台中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指出警務巡邏車僅投保第三責任險,而台中市長林佳龍及3名副市長的用車都投保全險,保費高達巡邏車的13倍,約新台幣17萬多元,批評是「高官無憂、基層掉淚」。
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員警在今年1月間,緝捕駕駛贓車嫌疑犯一路追到彰化縣,沿途發生車禍,殃及民車及民宅,嫌疑人逃逸。多名受害民眾要求員警賠償90萬元,雙方目前仍在和解中。
黃馨慧批評,警員合法合理冒險緝嫌,傷及民眾車輛、財產,卻要自己負擔龐大賠償費,認真辦案卻要提心吊膽,承受龐大壓力。她要求市府增加警務車的車損及人車保險理賠額度,並編列預算補償損失,否則會磨耗員警的鬥志。
台中市西屯警友站長廖年新指出,西屯派出所員警遭求償90萬元,金額龐大,雖警友會已募款70萬元協助,但並非長久之計,希望市府成立基金會協助類此狀況。
台中市警察局長蔡義猛表示,中市警用車輛104年所編列的保險預算為532萬元,預算額度與台北市、高雄市相同,西屯派出所緝嫌案,牽涉全國性問題,他將聯合六都向中央反映進行考量統籌規劃。
蔡義猛說,台中市現有警用汽車850輛、警用機車3191輛,大客車每年每輛保費8458元、小客車2483元、重型機車668元、小型特種車3747元、大型特種車7530元。財損則每一意外事故最高賠償30萬元,若財損超過30萬元,須用其他經費理賠。
台中市府秘書處長李如芳則澄清,市長、副市長公務車都比照往例租賃,減少成本,而保險、養護等費用由租賃公司負責,市府並未編列相關費用。10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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