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弒父 男判無期徒刑確定
2015/3/23 15:2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林姓男子僅因細故在家縱火,導致父親受困被活活燒死。最高法院今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全案緣於新竹縣32歲林姓男子不滿母親未把他的薪水存入帳戶,與母親發生口角後遷怒父親,竟潑灑汽油後點火燒住家,63歲的林父受困,苦等不到救援,被大火活活燒死。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時,林男曾落淚後悔縱火,請求法官判他死刑;合議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高院,林男庭訊時,看到父親在火場逃生不及遭燒死的照片而致歉,「父親死掉我也很難過」,並請求法官減刑,讓他回家孝順母親。高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確定。1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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