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警稱保管金錢 女等1年才報案
2015/3/19 14:12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9日電)台南陳姓婦女去年 2月遭假檢警詐騙新台幣348萬元,對方謊稱要保管1年,還留下1紙調查命令,陳女等到今年3月才發覺被騙報案。
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今天指出,陳女去年2 月12日下午接獲一通自稱是新竹縣警察局科長陳志成的男子來電,對方指稱陳女涉及榮華投資案,現由檢察官曾益勝調查。
對方要求陳女將名下金錢交付給檢警保管,陳女不疑有詐,去年2月14日起陸續共交付348萬元給4名自稱是專員的男子,對方則留下一紙法務部行政執行配合案件的調查命令,宣稱這些錢要保管1年,直到今年2月24日。
陳女直等到今年3月,都未接到對方來電,才知被騙,趕快向警方報案。
不過,此詐騙案已超過1年,警方無法調閱任何監視系統及採集相關跡證,實在不知如何偵辦。
警方表示,檢警偵辦案件,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匯款或交付存摺、提款卡。1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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