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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涉洗錢案 聲請停止審判

2015/3/1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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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遭起訴。台北地院原訂16日開庭,扁日前透過律師請假及聲請停止審判。

陳水扁夫婦被控收受陳敏薰新台幣1000萬元賄款,幫陳敏薰取得台北101董事長的位子;兩人分別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此案時,由於吳淑珍將賄款透過哥哥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法官認定陳水扁是洗錢共犯,洗錢部分由檢方重新調查。

台北地檢署偵辦時曾訊問陳水扁,也曾兩度囑託高雄地檢署要傳訊吳淑珍作證,但吳淑珍以身體不適而拒絕。北檢認為證據齊備事證明確,洗錢部分偵結起訴。

陳水扁因涉及龍潭購地收賄及洗錢、陳敏薰買官等案遭判刑定讞,合併應執行刑20年。他去年委託律師聲請保外就醫,法務部矯正署核准讓陳水扁保外就醫。10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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