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節慶警好忙 男先偷後搶仍落網
2015/3/9 16:52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9日電)苗栗一名男子利用二二八連假及苗栗(火旁)龍警方勤務繁重之際,先到彩券行行竊,又騎贓車搶奪婦人皮包,最後仍被警方查出送辦。
苗栗警分局今天表示,苗栗市39歲劉姓男子2月28日凌晨潛入苗栗市福星里一間彩券行,偷走250餘張價值約13萬元的刮刮樂、智慧鑑偽點鈔機、COACH名牌包及重型機車;隔週7日晚間苗栗市公所舉辦(火旁)龍之夜活動,劉男又騎著贓車出門,在正發路英才夜市旁搶奪一名女子手提包後逃逸。
劉男兩次犯案適逢連假及節慶活動,以為警方勤務繁忙之際有機可乘,且犯案後還騎車繞行市區多處社區,途中先藏放贓車,再戴著安全帽、口罩步行約1公里回家,企圖掩人耳目、規避警方查緝。
警方偵辦彩券行遭竊案原本毫無頭緒,不料6日下午劉男女友拿著對中的刮刮樂到店內兌獎,業者透過序號發現竟是失竊彩券,加上隔日搶匪在夜市行搶所騎機車又是彩券行業者失竊車輛,成為警方循線破案的重要線索。
警方表示,劉男有竊盜、毒品前科,是轄內治安人口,根據監視器畫面逐一過濾鎖定後,前往他住處搜索;劉男坦承犯案,全案今天依搶奪、加重竊盜等罪嫌移送法辦。104030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