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依證據案情傳喚應到案者
2015/3/4 21:1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檢察總長顏大和今天晚間表示,特偵組偵辦頂新獻金案,承辦檢察官會依照證據以及案情的需要來決定傳喚應到案說明的人。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報導,頂新獻金案不排除傳喚總統馬英九。特偵組表示,不予評論,本案仍為查字案,尚無特定被告。
資深檢察官指出,偵查是浮動的,何時傳喚誰,要視證據及案情需要,辦案檢察官會依個案有自己的辦案步驟。
特偵組偵辦頂新集團獻金案,今天傳喚台彩董事長、行政院前秘書長薛香川、翰門企業董事長倪集熙、長豐公司前董座王公展及總統辦公室主任康炳政作證,訊後請回。
媒體工作者周玉蔻日前指稱馬團隊收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特偵組分查字案,由檢察官林宗志負責偵辦。10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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