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增設電梯 新北出2新招
2015/2/12 13:28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12日電)公寓想要增設電梯,卻往往受到1樓住戶的反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提出2種新的電梯設計方案,希望能提高增設電梯的機會。
4、5層樓的公寓,樓上想要增設電梯,卻會因此阻礙到1樓的生活空間,老舊公寓的更新案往往因此停擺。以新北市民國103年的7件申請案來看,就有6件因為1樓反對而無法進行。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處長王玉芬表示,早期興建的4、5層老舊公寓沒有足夠空間設置電梯,要增設電梯需以外掛式處理,但電梯設置空間需約4平方公尺,會影響民眾既有使用空間,增加推動困難度。
為解決民眾問題,經新北市政府集思廣益,除一般於1樓落地型電梯外,也可選擇自2樓處設置落柱型或不落柱型電梯,可維持1樓原有使用空間,電梯停駐於2樓,1樓到2樓可配合設置輔具等設備,一樣有助於民眾垂直動線移動的便利性。
王玉芬表示,民眾想要申請增設電梯,只要屋齡15年以上的4、5層樓集合住宅,有適當空間符合電梯設置條件即可提出申請,每案補助總經費以50%為上限,策略地區可以補助到75%。
都更處表示,每部落地型電梯造價約需新台幣400萬元,落柱型電梯約需350萬元,但需增設輔具約20萬元,總計370萬元,但不落柱型電梯則需視個案狀況才能估價。
此外,更新發展科科長洪宜萍說,新北市政府修正作業要點,原本4、5層樓老舊公寓為例,未修訂前增設電梯每戶房屋課稅需增加約1000多元,現在則僅需增加課稅不到100元,大幅減輕民眾負擔。10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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