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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抗告 指檢製造逃亡假象

2015/2/1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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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嫌行賄遭收押,今天委任律師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直指南檢故意製造李全教逃亡假象。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說,收到台南地院相關卷證及抗告狀後,馬上分案審理。

抗告狀指出,檢察官認為李全教所涉犯罪事實有5項,但犯罪事實的內容及所憑證據,卻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以揭露,造成被告及在場辯護人完全無從答辯、無從防禦,檢、辯雙方武器不對等,顯然有失公平。

抗告狀表示,檢察官表示尚有證人、共犯在境外,無從傳喚到案,但檢察官握有龐大偵查資源,自不得將證人或共犯尚未到案的不利益歸於被告,何況被告通聯紀錄及日常行蹤(監視錄影)已受監查,並列為證據,被告如何和他人串證?

狀告狀說,李全教去年間共入出境10多次,證明被告確常入出境,這次出境是為擔任婚禮的證婚人,李全教又經激戰選上議長,豈有可能棄而潛逃出境。

抗告狀指稱,檢察官今年1月5日查扣正副議長選票,急件送請刑事警察局鑑定,被告當然知道檢察官已進行偵查,但被告今年1月間出境2次,數日後就入境,足證被告絕無逃亡出境的意圖。

台南市議會2月5日召開第2次臨時會,臨時會結束後就可請被告配合搜索或偵訊,檢察官何以不以正常方式進行,故意於8日在台南機場攔人,顯見檢察官到機場攔阻被告,是故意製造被告有逃亡之虞的假象。10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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