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包圍警局 洪崇晏遭訴
2015/2/10 12:49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0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反服貿相關案件,其中台大學生洪崇晏於去年4月11日與民眾以「路過」為由包圍中正一警分局,今天遭以違反集會遊行法、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等罪嫌起訴。
去年3月發生反服貿太陽花學運,學生隔月退出立法院議場後,部分民眾仍在立院大門廣場前集會,遭到北市警方於4月11日清晨驅離;過程中,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衝出快車道,受傷送醫。
洪崇晏當時怒指集會遊行法並未授權警方能夠設立黑名單,要求時任分局長方仰寧出來面對、下台負責。他被控號召網友包圍警局,當晚即有逾數百名群眾以「路過」為由現身中正一分局前,圍住警局,並占據公園路和青島西路口。
包圍警局的民眾高喊要求方仰寧下台、歸還路權等訴求,過程中,群眾和警方發生短暫推擠衝突,也有聲援民眾在分局牆壁噴漆,向警察丟擲冥紙。
北檢偵結,認定洪崇晏涉違反集會遊行法、刑法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等罪嫌,起訴洪崇晏等4人。
北檢指出,另洪崇晏等7人被控妨害公務罪、聚眾妨害公務罪、公然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予以不起訴處分。1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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