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查獲私宰活禽 開罰10萬元
2015/2/4 17:06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4日電)嘉義縣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今天在新港鄉查獲汪姓業者違法私宰活禽,除沒收雞隻外,並依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
嘉義縣農業處表示,受禽流感疫情影響,縣府近日接獲多起民眾檢舉私宰事件,為避免不肖業者將疑患疾病家禽送至違法處所屠宰,並非法供民眾食用,已責成違法屠宰查緝小組加強查緝。
查緝小組今天再度接獲檢舉,前往新港鄉查獲汪姓業者違法私宰活禽共102隻,已當場沒收雞隻屠體,隨後送化製場焚化,並依違反畜牧法開罰10萬元。
農業處指出,違法屠宰家禽及販賣未經屠宰衛生檢查禽肉,依畜牧法規定,行為人可裁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應至合法屠宰場進行屠宰並販售;違法私宰除將依法裁處外,若危害人體健康、情節重大或再犯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縣府表示,將持續加強私宰查緝工作,確保禽肉產品安全衛生,民眾如發現私宰情事,可向縣府農業處通報。10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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