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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猥褻性侵6少年 弱智男判緩刑

2015/1/28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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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記者陳淑芬台中27日電)智能偏低的張姓男子以5萬至20萬元不等代價,協議少年供他摸臀、口交,少年還幫他仲介5少年。法院二審依判張男緩刑。

苗栗縣33歲張男,因家中賣地獲一大筆金錢,去年1月至2月間在網咖認識1名15歲少年,他與少年協議讓他以手摸臀會付5萬元代價,經少年同意,張男在廁所摸臀交錢,隔天,張男再以20萬元代價,在防火巷內對少年口交。

少年獲款後,還介紹5名未滿16歲的少年給張男認識,抽取仲介費用,張男以5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代價,利用晚間在廟宇廁所內,各對5名少男摸臀或口交。

警方偵辦案件時發現,張男與少年有金錢往來展開調查發現全案。法院一審依猥褻罪判張男徒刑1年3月,可易科罰金;口交性侵部分判刑1年,不得緩刑。張男不服上訴。

張男指稱,他因好奇而想要幫對方口交。台中高分院法官以經醫院鑑定,張男因智能不足,辨識能力較一般人低,影響他對金錢處理及判斷;而少年為取得金錢而與張男性交、猥褻,也有可議之處。

台中高分院今天依猥褻罪判張男徒刑10月,可易科罰金;口交性侵部分判刑7月,不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10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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