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還不出打癱債主父 判6年半定讞
2015/1/27 11:22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7日電)游姓男子2年前欠債遭查封土地,央求延期還款遭拒,憤而拿鐵棒打癱債主父親。最高法院今天依重傷害罪判刑6年半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游男向蘇男借新台幣10萬元沒還,導致土地遭查封。他在民國102年8月致電央求延期還款遭拒,於是心生不滿,酒過三巡後開車行經嘉義市玉山路及大貴路口,巧遇蘇父。
他再次開口拜託不要追債這麼緊,蘇父則說沒什麼好談的,他聽了不滿竟將蘇父強行拖下車,出手勒頸,又從車內拿出鐵棒重擊蘇父頭部,導致蘇父受到重創,顱骨骨折、送醫治療後左側肢體癱瘓。游男行凶後打電話通知救護車到場,並向警方自首。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游男因請求延期清償,於白晝公然在馬路上強拖被害人,持鐵棒重擊對方頭部致重傷,無視法紀及他人身體健康,犯後未獲被害人家屬諒解,依重傷害罪將游男判處6年6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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