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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泡湯遭下藥溺斃 妻判14年

2015/1/22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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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22日電)基隆游姓婦人因欠債無力償還,加上覬覦71歲的丈夫顏姓男子保險理賠,竟趁泡湯時在礦泉水內摻入安眠藥,導致丈夫溺斃。法院審理後,判決游婦14年徒刑。

檢方調查,經營卡拉OK店的49歲游婦,因積欠友人70萬元無力償還,慫恿丈夫顏男將彰化縣一筆土地過戶給她作為擔保,但被顏男子女發現後反對,要求返回,引起游婦不滿。

檢方指出,游婦得知丈夫設定她為保險受益人,向兩家公司投保壽險,竟在民國102年3月25日上午8時,假意邀顏男前往新北市萬里區一家汽車旅館泡湯,趁死者不注意時,在礦泉水內摻入安眠藥。

起訴書提到,顏男喝下礦泉水後,因藥效發作昏睡在溫泉池,游婦見顏男無力掙扎,竟將他的頭部按入水中,導致溺斃。

檢方表示,顏男死亡後,游婦分別向兩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得手兩筆共125萬元,但其中一家發現疑點甚多,詢問游婦案發過程時,回應顛三倒四,不合邏輯,決定暫緩理賠,引起游婦不滿,急著要求理賠,甚至跑到公司咆哮,揚言要訴諸媒體。

被告在檢方偵訊和法院審理時均否認犯行,辯稱丈夫平日就有服用安眠藥習慣,應該是在泡溫泉時心血管疾病發作不慎溺斃。

但檢警將顏男喝的水杯送驗後發現有安眠藥成分,按照常理,直接服用即可,根本不須刻意摻入水中融化後飲用,且難以想像死者會服用安眠藥後再去泡湯,將自己陷入危險。

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殺人、詐欺取財、詐欺取財未遂罪嫌,判決游婦有期徒刑14年,全案可上訴。10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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