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修法 司法院有異見
2015/1/15 15:49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法院支付命令挨批淪為詐騙集團幫凶,民間團體呼籲修法。司法院今天回應,若把未異議的支付命令修法成無確定判決效力,不妥當。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國正13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支付命令是快速解決債權人和債務人問題的工具,卻衍生出核發寬鬆、送達過程屢傳弊端等問題,很多詐騙案件冒用支付命令,讓無辜人受害,有必要修法。
司改會建議,修法應將支付命令改為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判決效力,且債務人提起確認支付命令所載債不存在訴訟時,得聲請法院允許提供擔保停止強制執行救濟途徑。修法也增訂過渡期,舊法時期確定的支付命令得自新法實施起2年內聲請再審,廢棄原支付命令。
司法院回應,不宜因少數個案,就突然改變現行制度,影響每年40多萬件正當使用支付命令者的權益。法院核發支付命令時,載明異議程序及不提異議的法律效果,對支付命令債務人權益保障尚屬完備。對支付命令有意見者,可依循相關救濟管道,例如聲請撤銷、聲明異議或提再審等。
司法院表示,支付命令使當事人間無實體爭執的債權債務關係,能夠迅速、簡易確定,有效節省司法資源。假如修法將未經異議的支付命令效力,修正為只有執行力而沒有確定判決效力,將會導致權義關係長期不安定,屆時恐怕會引發大量訴訟湧入法院。10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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