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賊偷菇擺攤賣 竊盜罪函辦
2015/1/6 17:05(1/6 20:0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新竹縣6日電)新竹縣一名王姓男子將偷來的高級香菇、電器等物資扛去竹市十八尖山擺攤賤賣,因物美價廉讓不少民眾誇讚「俗擱大碗」。不過,難逃法眼,警方今天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
新竹縣警察局三民派出所員警葉人(王皇)昨天休假買早餐時,發現王嫌將作案用的摩托車停在竹北市博愛街,立刻要求警網支援,並在旁埋伏。不久,體型壯碩的王嫌忽然現身,葉人(王皇)便一路追蹤回報,最後警力趕到,在仁德街將他逮捕。
葉人(王皇)說,49歲的王嫌犯下多起竊盜案,去年11至12月間,將偷來的香菇、水果禮盒、電熱水器拿去新竹市十八尖山擺攤賤賣,還被顧客誇讚「俗擱大碗」,生意好到差點要「補貨」。
警方表示,王嫌曾在人力仲介公司擔任雜工,除了曾經在竹北市竹仁市場將一袋25公斤重、價值新台幣3萬5000元的高級香菇扛走外,還竊走2台電熱器、3箱甜柿。警方今天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104010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