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棄置 雲林加強攔查
2015/1/4 11:39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4日電)新年維護環境新整潔,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加強取締非法棄置廢棄物,將以最高可裁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為準則。
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說,雲林縣內曾發生多起非法棄置廢棄物事件,危害環境至鉅,引起民眾不滿,其中以偏僻地區較常見,環保局在新的一年將配合雲林縣警察局,加強執行道路攔檢。
曾春美指出,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清除廢棄物必須攜帶網路申報三聯單或環保署公告的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以備查核。
她說,新的一年強化取締非法器物廢棄物行動,將以廢棄物清理法所規定,最高可裁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為最高準則,落實嚴格執法,維護環境正義。
曾春美表示,雲林地檢署、警察局、環保局組成防制犯罪小組,將強化執行路邊攔檢,追查載運土石及廢棄物的去向,並呼籲民眾,發現不明貨運車輛,進出社區堆置不明物品,儘速通報警方110或環保局0800-556-003。10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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