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坐牢2台籍男 返台續服刑
2014/12/23 15:15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法務部表示,繼今年3月間,接返首批3名在大陸監獄服刑多年的台籍人員後,今天辦案人員赴陸,接返2名台籍受刑人回台服刑。
法務部指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基於人道及矯正教化考量,約定有受刑人移交合作事項。
這次接返的2名台籍受刑人均年逾60歲,分別在大陸地區觸犯販賣毒品及走私毒品犯罪在福建省莆田監獄執行中;其中1名台籍受刑人的女兒幾乎每月花費新台幣近萬元機票費用赴陸探視,如今其父親接返後,即可就近前往台北監獄辦理探視、接見,不再苦於海峽兩岸間奔波往返。
法務部表示,依大陸司法部門提出數據,國人目前在大陸地區監獄內服刑人數為1400多人;另台灣已分別與德國、巴拿馬簽署跨國移交受刑人協議及條約並於去年制定「跨國移交受刑人法」,使在異地服刑的受刑人得以接返回其所屬國執行。
在不影響國內監所容額及管理的前提下,自外國及大陸接返回台服刑人數將常態化、制度化進行,以彰顯人道精神,使受刑人矯治後易於復歸其原生社會,達到矯治目的。10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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