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昌達被控貪污 二審無罪
2014/12/1 17:53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日電)捲入林益世貪污案的高市副議長蔡昌達,被控向業者勒索未遂,一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天遭高雄高分院駁回。
檢方偵辦林益世案,另查出蔡昌達擔任高雄縣議員期間,涉嫌與天山資材公司股東顏萬成共謀,由蔡昌達出面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要求將部分脫硫渣業務分給天山公司。
蔡昌達被控為協助顏萬成取得中鋼公司合約,於擔任議員期間利用議會總質詢,向高雄市環保局施壓,要求對地勇公司大規模稽查,並透過當地里長出面施壓要求地勇公司出讓脫硫渣。
一審判蔡昌達、顏萬成都無罪,檢方不服再度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提起上訴。
高雄高分院認為,地勇公司遭稽查與蔡昌達在議會質詢無關;天山資材公司民國99年間曾向中鋼要求成為脫硫渣承包商,顏萬成所為是尋求締約行為,並無強暴、脅迫、勒索、恐嚇等行為。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檢察官上訴無理由,下午4時判決全案上訴駁回。10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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