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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買豪宅停車位 只能走升降梯

2014/11/1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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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0日電)黃姓男子購買台北市知名豪宅46個獎勵車位,管委會限制只能從升降梯出入、不能走坡道,黃男提起訴訟。台北地院判決他敗訴。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黃男在民國100年購買台北市豪宅「元大喆園」地下3樓46個獎勵停車位,相中平面車位好轉手。不料,社區後來卻把通往2樓的平面車道用防火鐵捲門阻隔,導致46個車位的使用者只能另從機械式升降梯進入,無法走坡道。

黃男認為權利受損,管委會如此會阻擋生路,萬一發生火災、地震而斷電,地下3樓車輛將無法逃生避難,於是打官司要求開放通行。

社區管委會則表示,黃男買車位用來投資,有權租給第三人。但社區難以監督過濾,是基於維護住戶安全才如此規定。況且用平面車道或用升降梯進出,只是採用工具不同,社區未限制獎勵車位使用者進出通行的權利。

法院審理後則認為,當初興建獎勵車位時,就已另設其專用的升降機供進出,而且社區為了維護居民安全及公共利益,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限制46個停車位使用者只從升降梯出入並未違法,但社區不應關閉防火門,因此判決社區管委會應打開防火鐵捲門,全案可上訴。10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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