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掏空大有巴士 林富慧判刑
2014/10/13 18:1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前大有巴士大股東林富慧日前遭押解返國,她被控掏空大有巴士12億元案,台北地院今天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個月。
林富慧曾多次登上媒體版面,她曾經擁有帝寶豪宅,但後來因欠債導致豪宅遭到法拍,豪宅後來由知名投資客「劉媽媽」標下。
判決指出,林富慧為前有鑫管理公司負責人,同時也是大有巴士公司大股東;前大有公司董事長林文彬及林富慧明知公司簽訂「路線經營合約書」委請有鑫公司經營部分路線,所產生的債務未達新台幣12億元,竟由林文彬開立12億多元的公司本票,交給有鑫公司。
有鑫公司持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強制執行後,參與債權分配,導致大有公司無端負擔12億餘元債務,損及其他債權人權益。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林富慧一度潛逃泰國,日前才被押解返台。法院重開庭時,林富慧否認犯案,強調一切符合程序;不過法院調查認定,林富慧犯案明確,今天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她3年2月。全案可上訴。10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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