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富味鄉混油案 前董座判1年4月2014/10/1 10:0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日電)喧騰一時的富味鄉混油案,9月30日法院判決出爐,前董事長陳文南、前技術總監陳瑞禮各判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2年,各支付新台幣2500萬元給公庫,其餘被告無罪。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