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獲緩刑又性侵 男子判2年6個月2014/8/11 12:3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1日電)男子性侵少女遭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後仍不悔改,宣判後不到半年又性侵1名少女,彰化地院今天判男子2年6個月。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