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請求贍養費 離婚無效駁回2014/5/30 15:45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30日電)中市一家餐廳羅姓負責人與丈夫翁姓男子協議離婚9年後,羅提告請求給付新台幣千餘萬元贍養費,台中地院認定離婚無效駁回。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