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人孔蓋害人命 判國賠314萬2014/5/7 19:31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7日電)林姓男子2年前駕車到屏東市,意外撞到路面彈起的人孔蓋致死,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判屏東縣政府應賠新台幣314萬元。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