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控告政府對抗氣候變遷不力 聯合國表態支持
(中央社日內瓦28日綜合外電報導)近年全球陸續有年輕人為了氣候變遷造成的破壞控告政府,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今天首度表示,所有兒童都有權生活在乾淨、健康環境,這番話支持了這些年輕人的主張。
綜合法新社和路透社報導,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針對「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發布新解釋,認定公約保障兒童享有健康環境的權利,這意味各國有義務對抗污染和氣候變遷等影響因素。
兒童權利委員會表示:「各國必須確保乾淨、健康且永續的環境,以尊重、保護和實現兒童權利…環境惡化,包括氣候危機造成的後果,不利於(兒童)享有這些權利。」
委員會在文件中表示,包括氣候危機在內的環境惡化,是「針對兒童的一種結構性暴力形式」,各國應為兒童提供司法途徑,例如「消除兒童自行提起訴訟的障礙」。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有18名獨立專家負責監督兒童權利公約的執行狀況,他們針對公約提出了新解釋;各國律師經常引用兒童權利公約指導方針,法院有時也會在裁定中援引。除了美國以外,所有聯合國成員國都批准了這項公約。
美國蒙大拿州一群年輕人指控州政府侵犯他們享有乾淨環境的權利,法院數週前做出有利於他們的歷史性裁定,認為蒙大拿州法律防止政府在發放化石燃料開發許可時考量溫室氣體影響,侵犯了年輕人的權利。
近年還有數起受人矚目的類似訴訟案,例如一群年輕人在一樁砍伐森林的案子裡告贏哥倫比亞政府;還有德國法院支持兒童的主張,下令強化國內碳排放相關法律。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2021年也審理了瑞典氣候運動分子童貝里(Greta Thunberg)及另外15名年輕人提出的的案子,認定各國對於氣候變遷的有害影響,負有跨越國界的責任。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史克爾頓(Ann Skelton)告訴法新社,新的分析可為那些想提出類似訴訟的年輕人提供有力的新工具。
她說:「兒童可以自己利用這項工具來鼓勵各國正確行事,最終協助追究他們的責任。」她還說,新的指導方針「具有重大且影響深遠的法律意義」。(譯者:曾依璇/核稿:劉文瑜)1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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