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試理解或抱有戒心 南韓爭論廢除北韓媒體禁令
(中央社首爾22日綜合外電報導)南韓正展開辯論,研議是否要廢除數十年來針對北韓媒體實施的禁令。支持者認為,廢除禁令有助於相互理解;反對者則擔心,北韓宣傳機器可能藉此培養更多親北韓勢力。
南韓國家安全法不准人民閱覽北韓政府網站和媒體,禁止「稱頌、煽動或宣傳」北韓活動。
韓戰從1950年打到1953年,最後以一紙停戰協議中止敵對軍事行為,但兩韓並未簽署和平協議,嚴格來說仍處於交戰狀態。
人權律師團體「民辯」(Minbyun)的張敬旭(Jang Kyung-wook,音譯)說:「(國安法)第7條強迫人民敵視北韓,打壓所有人檢視北韓資料的自由。」
南韓於1948年針對共產主義實施國安法,上次修訂是在1991年。這項法律曾被用來關押數以千計運動人士和叛國者,甚至有人在南韓軍事獨裁統治時期遭到處決。
違反國安法最重可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但近年執法已較寬鬆。
民意調查機構STI去年4月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超過45%的南韓人支持廢除第7條,另約40%反對。憲法法庭今年已開始審理相關請願。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基於言論自由,也一再建議撤銷第7條。
負責處理兩韓關係的南韓統一部今年7月在報告中告訴總統尹錫悅,漸進開放閱覽北韓媒體,將有助雙方互相理解。
這項提議再度引發爭論:南韓憑藉韓國流行音樂(K-pop),及男孩團體「防彈少年團」(BTS)、熱門影集「魷魚遊戲」(Squid Game)等元素輸出文化影響力,不僅採行民主制度,又握有經濟優勢,這樣的南韓是否還有必要擔心北韓方面的宣傳?
雖然南韓當局放寬執法,仍有許多進步派運動人士指稱政府利用國安法對他們窮追不捨。
檢方資料顯示,2021年,250名被控違反國安法的人之中,有41人被起訴;與此相較,2013年,289名被告中,有197人被起訴。
憲法法庭9月在第一次公開聽證會之前表示,第7條條文用字不夠明確,例如「稱頌」、「煽動」,讓人得以任意解釋,過去也曾被鐵腕政權濫用,壓制異議人士和政敵不得發聲。
但南韓法務部仍反對撤銷第7條。法務部透過聲明表示,「必須付出國家大規模受損害及分裂的代價,才能消除散播支持敵方言論所造成的惡果」,還說這個議題不能讓「意識形態的自由市場」來決定。
也有許多學者和記者加入辯論,他們透過虛擬私人網路(VPN)或代理伺服器取得有爭議的資料,宣稱這種方式有利於人民知情權。
他們還說,北韓電影、歌曲和其他內容,早就廣泛流傳在影音頻道YouTube等平台。
反對者則認為,南韓各黨派在北韓發展核武的議題上僵持不下,分歧正逐漸惡化,平壤當局的宣傳機器可能會在南韓培養更多親北韓勢力。
從北韓脫逃的前北韓駐捷克外交官金泰山(Kim Tae-san,音譯)警告:「北韓可能會製作電視節目和出版品,專門用來在南韓散播分裂種子。」(譯者:曾依璇/核稿:李佩珊)1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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