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特別法庭終審 赤柬僅存領袖無期徒刑定讞
(中央社金邊22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支持設立的柬埔寨特別法庭審理「紅色高棉」(Khmer Rouge,又稱赤柬)戰爭罪行,今天做出最終判決,對當年赤柬政權的最後一名在世領袖維持屠殺罪名和無期徒刑的判決。
法新社報導,紅色高棉共黨政權在1975年至1979年統治期間,透過飢餓、酷刑、強迫勞動和大規模處決等方式,大約消滅了200萬人,相當於當時柬埔寨人口的1/4。法庭今天針對時任領袖、現年91歲的喬森潘(Khieu Samphan)的上訴做出判決。
這是特別法庭做出的最後一項判決。這座法庭是專門為了審判紅色高棉的高階領袖而於2007年成立,由柬埔寨和國際法官組成,耗資超過3.3億美元,只追究了5人的罪行,其中2人在審判中途就逝世。
首席法官康林(Kong Srim)在長長的判決書中表示:「特別法庭所屬最高法庭認為喬森潘關於屠殺的論點沒有根據,因此予以駁回。」
最高法庭也在「聯合犯罪集團」基礎上,維持2018年對喬森潘多項危害人類罪行所做的判決,包括謀殺、施虐和奴役,即便他並未親自參與所有犯罪。
但最高法庭推翻了數項特定謀殺和迫害控訴的定罪判決。
人稱「老大哥」的赤柬政權領袖波布(Pol Pot)從未受審,他在特別法庭成立之前的1998年就已離世。
大屠殺的有罪判決與迫害越南裔少數族群有關,赤柬政權當時認為這些人是內部的叛國者。
康林說,這些控訴與赤柬血腥統治期間「一些最令人髮指的事件」有關。
虛弱的喬森潘蜷坐在被告席的輪椅上,透過耳機專注聆判。約500人湧進庭內聆聽判決,包括赤柬政權下的倖存者、佛教僧侶、外交人員和政府官員。
67歲的倖存者尤瑟(You Soeun)告訴法新社:「我希望所有受害者都得到公平正義,因為我們深受折磨。波布政權太殘暴了。」
在2018年的同一場審判中,「二哥」努謝(Nuon Chea)因屠殺、逼婚和強暴等罪行而與喬森潘一樣被判處無期徒刑。努謝已於2019年逝世。
2014年,特別法庭在另一起與1975年4月暴力撤離首都金邊民眾有關的案件中,以危害人類的罪名對努謝和喬森潘判處無期徒刑,當時赤柬軍隊強制把金邊居民驅趕到鄉村的勞改營。
除了努謝和喬森潘之外,另外一名活到被特別法庭定罪的是人稱「杜赫同志」(Comrade Duch)的康克由(Kaing Guek Eav),他曾負責惡名昭彰的S-21酷刑審訊中心,約有1萬8000人在那裡喪命。他和努謝一樣,被定罪數年後就逝世。(譯者:曾依璇/核稿:嚴思祺)1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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