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明凱與史佩弗將返加拿大 中國曾堅稱非孟晚舟案人質
(中央社台北25日電)華為財務長孟晚舟24日獲釋,並於美東時間當晚7時30分搭機返中。被中國關押逾千日的加拿大公民康明凱、史佩弗也同步搭機返回加拿大。回顧兩人被關押歷程,中方始終堅稱無關孟晚舟案。
49歲的中國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財務長孟晚舟被指涉嫌在華為與伊朗的業務往來上誤導匯豐銀行,致使匯豐可能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措施,因此被控犯下銀行詐欺罪,但她否認指控。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在美國要求下,於溫哥華機場逮捕轉機的孟晚舟。不久後,加拿大前外交人員康明凱(Michael Kovrig)、商人史佩弗(Michael Spavor)先後在中國被捕,外界懷疑是中方的報復舉動。
時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2019年5月16日證實,康明凱和史佩弗分別被依「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和情報犯罪」、「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犯罪」逮捕。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去年6月15日針對孟晚舟引渡案再度開庭審理,大法官要求雙方精簡聽證會日程,讓此案在2021年夏季前終結。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隨即在同年6月19日起訴康明凱、史佩弗。
對此,加拿大方面批評北京當局利用「任意拘留」為工具,以尋求政治目標,是「脅迫式外交」、「人質外交」。中國方面則始終否認兩加國公民被拘與孟晚舟案有所關連。
不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去年6月24日曾在例行記者會主動提起康明凱的妻子表示,「加拿大司法部長有權在任何時刻終止孟晚舟的引渡程序」。他並稱這樣做符合法治,「也有利於解決兩位加拿大公民的問題。」
此事經加拿大媒體報導後,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在官網以發言人名義發表聲明,批評加拿大媒體故意把康明凱妻子的話報導為中國外交部表態,聲稱中方將孟晚舟事件與康明凱、史佩弗案連繫,是「居心叵測,嚴重誤導公眾,違背職業道德」。
中國方面於今年3月先後開庭審理史佩弗與康明凱案。之後,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8月11日宣判史佩弗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成,判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1萬元),驅逐出境。
中國外圍官媒環球時報9月11日則報導,史佩弗是康明凱的重要情報關係人,長期向康明凱提供各種訊息、資料。報導並指康明凱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加拿大法官24日終結對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加國媒體報導,孟晚舟與美國當局達成緩起訴協議後,已於美東時間當晚7時30分(台灣時間25日上午7時30分)左右搭機回中國。
加國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隨後宣布,康明凱、史佩弗也已飛離中國,將於當地時間25日上午返抵加國。(編輯:繆宗翰/沈朋達)1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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