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憂港區國安法觸法定義不明 恐違基本人權
2020/7/3 20:46
(中央社日內瓦3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UN)人權辦公室今天對於中共實施的「港區國安法」法條「定義模糊且範圍過廣」表達疑慮,擔憂民主運動人士可能因行使基本的集會和言論自由而遭到起訴。
路透社報導,北京本週開始在香港實施的國安法,訂定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4項罪名,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宣告香港進入更加威權統治的時代。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發言人柯維爾(Rupert Colville)在日內瓦舉行的記者會上指出,香港1日有數百名示威人士遭到逮捕,其中至少有10人已依「港區國安法」遭到起訴。
柯維爾表示:「我們對於法律生效後立即展開的逮捕行動感到擔憂。因為被捕者觸法的程度,外界並無完整資訊或了解。」
柯維爾還說:「我們擔憂這部法律的一些罪名定義模糊且範圍過廣,不足以區分違法或合法行為。這恐怕會導致法律遭到偏頗或任意解釋及執行,進而破壞人權保障。」
柯維爾指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罪名,可能令運動人士因行使言論、結社和和平集會的自由而面臨起訴。
柯維爾說,「港區國安法」條文明定,嫌犯將依無罪推定原則及經過正當程序公正審判,這項規定必須加以遵守,才能符合國際公約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保障。(譯者:張正芊/核稿:陳政一)1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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