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為抗疫發布緊急事態 中央政府權力仍有限
(中央社東京7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過去幾天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確診數遽增,首相安倍晉三政府今天發布「緊急事態宣言」,作為抗疫最終手段,但日媒分析中央政府權力依然有限。
「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報導,外界先前憂心,安倍與中央政府可能依法獲得廣泛和具限制力的權力。曾有記者在記者會上質疑安倍,緊急事態宣言有無可能成為實施更極端控制的墊腳石,進而傷害言論自由。
然而根據緊急法令,中央政府權力相對受限。事實上,日本並沒有可依法祭出嚴厲懲罰的執行機制。且執行防疫措施的權力大多被賦予地方領袖。相較於其他國家宣布的緊急狀態,日本版緊急事態更強調地方。
●日本的緊急事態有何效力?
首相宣布緊急事態後,47個都道府縣知事可「籲請」居民若非必要應待在家中。政府強烈期待居民能遵守相關方針,但若民眾不遵守,無法依法處罰。
都道府縣知事也能籲請學校、保育所、電影院與其他公共場所暫時關閉。至於辦公室,都道府縣政府則將要求他們「徹底實施感染防控措施」。
若有機構拒絕配合政府,都道府縣政府可接著下令關閉機構,並公布其名稱,實質上讓這些機構蒙羞。但法律未規定其他處罰方式,例如逮捕拒絕配合的個人等。
相關法律終究出於人權與憲法因素等考量,限制了中央政府的權力,轉而訴諸民眾對政府「籲請」力量的集體信任感。
另外,若發生病患人數遽增的情況,都道府縣政府也可徵用土地興建臨時醫療設施,就算地主拒絕仍可強制徵用。各地政府還可下令醫藥與食品供應商把貨物賣給當局,若供應商拒絕,政府可強制採購。
日本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已指定基礎公用事業、交通和物流公司,以及日本放送協會(NHK),作為「指定公共機關」。緊急事態宣言生效後,這些機關就得配合宣導資訊和遞送必需品。
批評人士之前對安倍政府可能下重手防疫的任何跡象予以抨擊,內閣府副大臣宮下一郎(Ichiro Miyashita)本月稍早暗示商業廣播公司可能受到規管,就引來反彈。宮下隨後坦承發言不正確。
●其他國家如何實施緊急狀態?
已有幾個慘遭武漢肺炎疫情蹂躪的國家,宣布進入緊急狀態。
舉法國為例,法國採取激進立場,於上週通過法案,宣布進入「衛生緊急狀態」。法國總理依法獲得職權,得以「對行動自由、營業自由與集會自由設限」。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之前已呼籲法國公民待在室內,若要離開住所,須有說明理由的正式文件。目前法國人只能為了購買日用品,以及無法進行遠距離通訊得出外工作,才能踏出家門。
依據法國公衛緊急措施,違反上述規定,初犯可處135歐元(約新台幣4400元)罰款,兩週內再犯可罰1500歐元。1個月內若違規4次,則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700歐元罰款。
美國也於3月13日宣布全國緊急狀態。現在聯邦政府可依此措施動用資金購買醫療物資,也可動用資源支援地方政府、分送食物與藥品。
除了聯邦政府,美國許多州和城市已自行宣布類似緊急狀態。雖說各地宣布內容有所不同,但都賦予州長和市長權力,讓他們能取消如醫院病床數限額等規定,以及設置緊急醫療院所。地方領袖也能採取行動穩定必需品物價,避免有人趁機哄抬價格。
相較於聯邦政府,各地領袖可實施更具限制力的措施,但這些措施不一定跟全國緊急狀態有關。
舉新澤西州為例,州長墨菲(Phil Murphy)已下令居民,除非進行購買日用品等必要任務,否則都得待在家裡;墨菲也下達行政命令,關閉娛樂中心等非必要營業場所,違者將被以妨礙秩序為由罰款。
紐約州與加州等其他幾個州也選擇採取類似措施。(譯者:楊昭彥/核稿:林治平)10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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