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籲社交距離但礙難實施 民眾自律成關鍵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雅加達6日專電)印尼日前宣布採取「大規模社會限制」政策,盼嚴格要求民眾保持社交距離,減緩武漢肺炎疫情。但政策實施須層層核准、且未見罰則、加上其他客觀因素,要落實仍有距離。
印尼政府3月中旬起要求民眾保持社交距離,許多公共場所也貼出標示提醒民眾。但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仍急速增加,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3月底依「2018衛生隔離法」提出「大規模社會限制」(PSBB)政策,指政府將更嚴格、有效地實施社交距離。
佐科威宣布武漢肺炎是「緊急公共衛生事件」,啟動這項政策賦予地方政府權力,得限制各種場合活動,包括工作及娛樂場所、宗教、公共空間及設施、社會及文化性質、交通運輸等等。但地方政府要動用這項權力,需經過多道程序。
作為「大規模社會限制」的權責機關,印尼衛生部在4日提出實施辦法。要求要實施「大規模社會限制」的地方政府先取得衛生部許可,申請許可須檢附各行政區內武漢肺炎確診及疑似病例成長及分布狀況,以及流行病學的說明等等。
衛生部須組成小組決定是否給予許可,小組有多項判斷標準,須在兩天內決定。例如實施「大規模社會限制」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宗教等各層面的衝擊、疫情是否快速發展、是否出現社區感染,以及人民基本生活可能受到影響,諸如無法取得必要民生必需品等,地方政府是否有因應措施。
這項「大規模社會限制」政策實施辦法公布後,雅加達省長阿尼斯(Anies Baswedan)炮轟衛生部「官僚」。他向媒體指出:「好像要我們提出需要可行性研究的方案,難道衛生部不見死亡人數一直增加嗎?」
阿尼斯曾多次力主雅加達封城,遭佐科威駁回;佐科威提出「大規模社會限制」政策後,他繼續要求中央給予雅加達省政府更多防疫的授權。阿尼斯曾多次抱怨無權強制實施防疫措施,例如他曾宣布3月30日起暫停雅加達與近郊衛星城市間的巴士運輸,但這項政策因交通部反對而取消。
不論「2018衛生隔離法」或衛生部的實施辦法,都沒有提到違反社交距離的罰則。截至今天也沒有地方政府獲得實施「大規模社會限制」的許可。
印尼衛生部疾病管制及預防局局長艾瑪德(Achmad Yurianto)曾說,希望民眾彼此維持1.5公尺的社交距離。但這不見於政府相關的防疫規定中。隨著疫情升溫,印尼許多地方政府已動員勸導民眾保持社交距離,許多公共場所可見軍警或其他相關執法人員執勤,有不少超市、餐飲商家貼出呼籲保持社交距離的標示,也有餐飲店改變店內座位擺設,或只提供外帶。
但在缺乏強制措施限制人流下,在人潮出入眾多的地方,特別是市場、車站等交通設施,目前要維持社交距離仍有客觀條件限制,也有賴民眾自律。(編輯:陳永昌)10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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