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墜機身亡 遺孀狀告直升機公司與駕駛
(中央社洛杉磯24日綜合外電報導)NBA一代球星布萊恩(Kobe Bryant)搭乘的直升機1月26日墜毀,機上9人全數罹難,他的遺孀凡妮莎(Vanessa)今天對直升機公司、直升機駕駛提出告訴。
訴訟提交到洛杉磯高等法院(Los Angeles Superior Court)這天,是布萊恩、他同樣遇難的13歲女兒吉安娜(Gianna),及其他7名墜機案罹難者的追思會,活動是在美國職籃NBA洛杉磯湖人的主場史泰博中心(Staples Center)舉行。
這份訴訟的對象是島嶼快航直升機公司(Island Express Helicopters)、島嶼快航控股公司(Island Express Holding Corp.)和失事直升機駕駛左巴揚(Ara Zobayan)的遺產。在這次墜機事件中,左巴揚也同樣未能倖存。
吉安娜在籃球隊的隊友阿托貝利(Alyssa Altobelli)與徹斯特(Payton Chester)、阿托貝利的雙親約翰(John)和凱芮(Keri)、徹斯特的母親莎拉(Sarah)和籃球教練毛瑟(Christina Mauser)也全部在墜機中身亡。
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仍在調查墜機的確切原因,但初步調查結果沒有發現機械故障的跡象。
今天的訴訟中,指直升機公司准許該機1月26日在「重霧和低雲」的(不利)天氣下飛行,而「執法單位和旅遊公司」在這種情況下都會讓直升機停飛。
訴訟中說:「我們所得到的訊息與想法是,島嶼快航直升機公司所獲得的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營運許可,僅限其駕駛在目視飛航規則(visual flight rules)下飛行。」
該機沒有執照或認證,能在(需靠)儀器飛行的情況下飛行,而我們所得到的訊息與想法是,正駕駛左巴揚必須僅在能以目視導航的情況下飛行。
訴訟中提及,左巴揚曾在2015年被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指「飛入因天氣因素使能見度降低的空域」,違反目視飛航規則的最低要求。(譯者:李晉緯/核稿:張曉雯)1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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