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李顯龍兒子搭車 星國法院判罰款吊照
2019/11/15 12:06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15日專電)新加坡男子沈泰勇被控因勸說總理李顯龍長子李毅鵬搭便車並偷拍,這些影片被上傳網路,結果這名男子被法院判處罰款新幣900元(約新台幣2萬元),吊銷駕照8個月,以及銷毀手機。
沈泰勇今年3月開車行經濱海中心,看到李毅鵬等待搭乘計程車,因此搖下車窗詢問是否有意搭便車。李毅鵬最後禁不住再三勸說同意搭乘。
李毅鵬告知欲前往地點後,沈泰勇為能偷拍影片,不僅以單手持握方向盤駕車,還用另外一隻手打開手機錄影功能,載送過程邊聊天邊錄影。
沈泰勇總共拍攝4段影片,影片中呈現反覆引導李毅鵬證實自己身分,還探聽居家維安等訊息。他雖辯稱僅將影片傳給一群好友,不料竟遭傳開散布。
沈泰勇邊駕車邊使用手機,遭新加坡檢方依違反交通法令罪名起訴。檢方指出,邊駕車邊使用手機最高判罰款新幣1000元(約新台幣2萬2000元)、或有期徒刑6個月,抑或兩者兼施。
檢方認為,沈泰勇是在市區內駕車犯案,當時路上仍有許多車輛,且他交通前科累累,雖然首次觸犯開車使用手機罪行,但這種行為除危害駕駛人與乘客安全,也對其他行經車輛造成危險。
新加坡法院昨天判決指出,沈泰勇拍攝的影片相當清晰,並把鏡頭對準不知情的李毅鵬,顯見根本沒有專心駕車。
新加坡法院指出,沈泰勇故意邊駕車邊使用手機,行為相當危險,應加重處分,因此判處罰款新幣900元,吊銷駕照8個月,手機銷毀。(編輯:陳惠珍)1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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