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墮胎合法有但書 行動人士認為不符預期
2019/8/5 14:14(2022/5/23 10:24 更新)
(中央社威靈頓5日綜合外電報導)紐西蘭40年來墮胎法首次重大改革,政府計畫將墮胎合法化,並將其視為醫療議題。行動人士卻認為修法程度不符合預期。
這次修法,為得是讓自1977年實施至今的墮胎法現代化,讓女性在懷孕20週以前能施行墮胎。
紐西蘭政府在聲明中表示,女性懷孕超過20週後,需一名醫療從業人員證明墮胎對該名女性的身心健康和福祉是適當的。
紐西蘭司法部長李特(Andrew Little)在聲明中說:「墮胎是紐西蘭唯一仍有罪的醫療程序,改變的時候到了。」
他補充道:「墮胎安全應該被當作醫療議題監管,女性對於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權。」
根據刑法,墮胎目前在紐西蘭仍屬違法,女性僅能在兩名醫師作證,若繼續懷孕將對其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情況下合法墮胎。
行動人士則表示,醫生們能允許墮胎的理由很少,且不包括遭受性侵或無法撫養孩子等理由。
紐西蘭總理阿爾登(Jacinda Ardern)在贏得2017年大選後,承諾進行墮胎法修法,但在議員爭論聲中,修法計畫延宕。
紐西蘭墮胎法改革協會會長貝拉梅克(Terry Bellamak)質疑20週限制說:「這還不如預期的好,但已經比現況好很多了。」
他說:「有些(超音波)掃描20週左右才作,讓人只有一點點時間考慮檢查結果。」
立法將准許在特定墮胎場所周遭設立安全區,以保護女性免受反墮胎行動者的恐嚇或騷擾。
根據法案,基於個人道德觀念不願提供墮胎服務的醫療從業人員,需告知孕婦,以利其到他處尋求墮胎服務。
繼愛爾蘭去年公投讓墮胎合法化,南韓高等法院今年4月推翻墮胎禁令之後,紐西蘭成為最新鬆綁墮胎法令的國家。
然而在美國,一些立場傾向保守的州已採取行動抑制墮胎權。(譯者:李晉緯/核稿:劉淑琴)1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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