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男子走私60隻琉球山龜 香港法院判一年
2019/5/7 22:57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7日專電)一名日本男子去年10月走私60隻「琉球山龜」入境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查獲,香港法院今天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設籍在靜岡縣的43歲男子平口直紀2018年10月入境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查獲行李中藏有60隻琉球山龜,由於日本把琉球山龜列為天然紀念物,所以他涉嫌犯下違反瀕臨絕種動物保護條例的罪名。
香港法院今天審理此案,被告平口向法官坦承攜帶琉球山龜(又稱琉球黑胸葉龜或日本地龜),但他表示,是受住在沖繩朋友之託要將琉球山龜交給這位朋友的香港友人,自己未收取金錢報酬,並非基於商業目的。
但香港法官審理時表示,被告聲稱非基於商業目的的主張不值得採信,應該受到保護的珍貴動物卻被迫暴露於危險中。法官最後判決被告有期徒刑一年。
報導說,這60隻琉球山龜總價約港幣240萬元(約新台幣946萬元),今年3月已歸還日本。
琉球山龜的棲息地僅在沖繩本島(又稱沖繩島)北部與周邊的離島,是禁止捕獲的動物,也是華盛頓公約(1973年簽署的「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規定禁止進行國際交易的野生動物。
在香港,陸續發生有人走私烏龜等稀少動物的案件,香港政府去年修改條例,將最高刑罰由有期徒刑6個月提高到7年。(編輯:郭中翰)1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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