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鐵路罷工少 美國專法規範嚴明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華盛頓9日專電)基於鐵路與航空的特殊性,美國立有「鐵路勞動法」,專責規範鐵路與航空勞資糾紛處理,降低罷工可能。這讓美國的航空公司極少發動罷工,最近一次是在8年多前的精神航空。
中華航空機師突襲式罷工,讓不少趁著春節年假出國旅遊民眾的行程受到影響。由於機師工會僅給予6小時預告,引發不少爭議。
基於鐵路正常營運的重要性與對經濟影響,美國早在1926年就立有「鐵路勞動法」(Railway Labor Act)專責規範鐵路勞資談判、仲裁、調解與罷工。這項法規在1936年擴大適用到航空公司員工。
這項專法與美國勞動法的最大不同在於,鐵路與航空業必須進行集體談判。勞資糾紛必須透過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且必須所有方法用罄才得以就重大糾紛進行罷工,否則法院得以介入禁止罷工。
原則上,爭議由勞資雙方協商,如果談判破裂,得進行調解或仲裁,透過由總統任命的國家調解委員會(NMB)介入協調。如果仍無法解決爭議,且可能導致大規模交通運輸中斷,總統得成立緊急委員會,在30天內進行調查。在調查期間與確定僵局無解後的30天內,勞資兩方都不得進行罷工或類似行動。
由於法規明確,美國鐵路與航空業儘管常有勞資糾紛,工會也常以罷工威脅,但國家調解委員會考量經濟損失與旅客權益會強力介入,即使無法達至最後協議,但多半能讓勞資雙方放棄罷工念頭,重啟談判,這讓美國航空業罷工情況確實較其他行業來得少,但也不是不曾發生。
最近一次美國的航空公司機師罷工,發生在2010年。當時規模仍小的廉價航空精神航空公司(Spirit Airlines)機師與公司就薪資待遇展開長達3年多的談判未果後,發動罷工。罷工僅進行5天,就在勞資達成協議,航空公司同意逐年調高機師待遇後,宣告結束。
在精神航空之前的另一場機師罷工則發生在2001年5月,由達美航空(Delta Airlines)於1999年併購、現已關閉的柯麥爾航空(Comair)機師發起。當時柯麥爾航空是全美第2大國內線航空公司,機師要求比照達美航空機師待遇未果,1350名機師發動大規模罷工,最後達美航空同意調高機師薪資待遇,才結束這場長達2個半月的罷工行動。(編輯:陳永昌)10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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