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政府無協議脫歐 英國會要求可延長談判期限
2019/1/28 22:47
(中央社倫敦28日綜合外電報導)英國國會的脫歐委員會表示,政府不能把未達協議脫離歐洲聯盟(EU)當成官方政策,而且國會必須可以延長談判期限。
脫歐委員會主席班恩(Hilary Benn)表示:「在蒐集無協議脫歐可能造成衝擊的廣泛證據後,本委員會確定不容許這種情況發生。」
班恩說:「國會若無法在3月29日以前批准協議,國會議員必須可以表決推遲(根據里斯本條約)第50條(脫歐)。」
歐盟外交官表示,英國不太可能撤銷第50條,英國首相梅伊恐須堅守3月29日的脫歐大限。
這名外交官也說,脫歐如延宕至5月歐洲議會選舉之後,英國依舊必須舉行歐洲議員的選舉,因為英國仍是歐盟的成員國。
英國教育大臣海因茲(Damian Hinds)今天表示,他無法想像無協議脫歐成為政府的官方政策。
在被問到梅伊是否告訴資深部長,她絕不容許無協議脫歐後,海因茲告訴英國廣播公司(BBC):「下議院各黨派多數同僚希望(政府)能達成好的協議。」
梅伊發言人今天表示,首相希望盡快讓國會有機會對脫歐協議舉行第二次表決。
發言人說,目前還在努力磋商修改脫歐協議,以爭取國會議員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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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經濟事務秘書葛蘭(John Glen)今天說,政府雖努力要讓卡關的脫歐協議通過,但謹慎起見,緊急應變方案仍已就緒,以防未達協議脫歐造成金融市場混亂。
英國國會明天將就一連串脫歐協議修正案進行表決,以避免英國在3月29日無協議脫歐。(譯者:劉淑琴/核稿:林治平)1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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