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軍政府原宣布2月大選 但延後聲音不斷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8日專電)泰國軍政府宣布將在2月舉行大選,但不斷傳出可能延後選舉的聲音。有人指出,最晚須在5月9日前舉行選舉,支持選舉的團體主張,如果真的要延期,3月10日是最好的日期。
泰國軍政府2014年發動政變掌權後,不斷推遲大選日期,去年12月終於宣布解除禁止超過5人的集會以及政治活動的禁令,允許政黨舉辦政治集會或示威,並確定將於今年2月24日舉行大選。
不過,泰王瓦吉拉隆功(King Maha Vajiralongkorn)並未簽署允許選舉委員會(Election Commission)公告選舉日期的命令,大選是否會如期舉行,備受各界關注。
泰國副總理威薩努(Wissanu Krea-ngam)日前表示,泰王加冕大典將在5月4日至6日舉行,在加冕大典前後約一個月,還將舉辦相關系列儀式和活動,他建議將大選日期延後一個月,使大選結果可在加冕大典及相關儀式結束後公布。不過,選舉委員會尚未宣布是否延後選舉。
泰國民族報(The Nation)今天報導,如果真的要延後選舉,支持選舉的團體認為,3月10日是最適合的日期,因為從政府去年12月11日宣布解除政治活動禁令後,依法算起150天內要舉行選舉,這150天還包括選後60天內要由選舉委員會宣布選舉結果。
不過,另一派說法認為,150天只包含舉行選舉,不包含宣布選舉結果。
民族報和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泰國憲法起草委員會前發言人差猜(Chartchai Na Chiang Mai)指出,150天的規定只包含選舉日期,並不包含選委會宣布選舉結果,因此最晚可以舉行大選的日期應為5月9日,選後60天內再由選委會宣布選舉結果。
曼谷郵報報導指出,憲法起草委員會顧問賈德(Jade Donavanik)認為,選舉應該如期在2月24日舉行,要延後的話,最晚也不能超過3月10日。(編輯:陳永昌)1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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