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實施健保新規 提高外國人投保門檻
2018/12/18 17:12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18日專電)南韓「國民健康保險法」施行規則修訂案今天生效。根據最新規定,外國人在南韓居住滿6個月後,方可以個人名義參加健康保險。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為解決部分外國人在韓享受高額醫療補貼後隨即出境等問題,南韓政府於今年6月發布改善方案,並著手制定相關法令。
根據最新規定,今天起入境者開始適用新版規定,此前入境者仍適用舊版規定可在入境滿3個月後投保。另外,外國人入境6個月裡如果連續離境30天以上,需再入境滿6個月後申請投保;投保後連續30天離境時喪失健保資格。
報導指出,個人投保者今後以家庭為單位投保時,家屬只限於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親屬關係證明等國外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相關國家外交部認證或辦理「海牙認證」。
從明年1月1日起,除結婚移民(F-6)和永久居住(F-5)簽證外,持其他類型簽證的外國人要繳納高於前一年平均水準的健保費。以人道主義理由獲得在韓停留資格者,從明年1月1日起可投保。
南韓保健福祉部表示,實施健保新規可提高投保公平性和道德性,推動健保制度的穩定發展。
海牙認證適用於海牙公約成員國之間,是由國家政府機構統一出具,廣泛得到其他國家認可的認證文件。(編輯:陳永昌)1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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