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東海第二核電廠獲准延長 重啟前景未明
(中央社東京7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東海第二核電廠面臨即將廢爐前,今天獲官方同意延長運轉最多20年;不過,要重啟運轉必須獲周邊地方政府同意,目前已有地方政府表態反對,重啟前景未明。
日本讀賣新聞報導,東海第二核電廠28日將屆啟用40年,如果無法在27日前獲同意延長運轉,就必須走向廢爐一途。
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今天同意,東海第二核電廠可延長運轉最多20年。
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確認反應爐壓力槽的狀況,認為延長運轉並沒有問題。
根據日本法律規定,核電廠從商轉後最長只能運轉40年,但如果獲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同意,可延長一次、最多20年。
東海第二核電廠是由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所經營,位於茨城縣東海村,發電量為110萬千瓦,反應爐型式為沸水反應爐,商業運轉起始日為1978年11月28日,距今已快40年,是日本首都圈唯一一座核電廠。
東海第二核電廠之前為了重啟運轉,已在安全審查方面達標,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將在2021年3月前,完成防波堤等安全工程,相關費用約1740億日圓,由東京電力公司及東北電力公司協助。東海第二核電廠電力主要供應給東電及東北電力。
東海第二核電廠半徑30公里內住了96萬人,居日本所有核電廠之冠,如果要重啟運轉必須經過東海村、茨城縣加上核電廠周邊5市的同意;目前已有其中一個市的市長表態反對,核電廠能否順利早日重啟運轉,前景未明。
日本已有關西電力公司的高濱核電廠1號機組及2號機組、美濱核電廠3號機組,獲准延長運轉,東海第二核電廠是第4座獲准延長運轉的機組。
曾經歷2011年311大地震的東海第二核電廠,除了是首座海嘯受災核電廠獲准延長運轉,擁有跟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相同的沸水反應爐,同樣首度獲准延長運轉。(譯者:黃名璽/核稿:徐睿承)10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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