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國通過新法 性騷擾入罪最重判5年
2018/5/30 22:47
(中央社利雅德30日綜合外電報導)沙烏地新聞社今天報導,沙烏地阿拉伯通過新法,將性騷擾入罪,最重處以5年徒刑。不到一個月後,這個保守王國將解除數十年來禁令,准許女性開車上路。
法新社報導,負責對內閣提出建議的沙國諮議會(Shura Council),28日通過一項法律草案,規定對性騷擾最重處以5年刑期,及最高30萬里亞爾(約新台幣240萬元)罰金。
官媒沙烏地新聞社(Saudi Press Agency)報導,內閣已批准這項法案。
沙國新聞部發布聲明,引述諮議會成員沙蘭(Latifa al-Shaalan)的話說,「這為本王國的法規歷史添加了非常重要的一筆」。(譯者:鍾佑貞/核稿:張佑之)1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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