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王1981年訪紐西蘭 傳遭暗殺未擊中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倫敦14日專電)紐西蘭雜誌報導,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1981年訪問紐西蘭時,一名17歲青年曾對她放了一槍,但消息被紐西蘭政府刻意封鎖。
雜誌Stuff報導,1981年10月14日星期三,訪問紐西蘭的英國女王正在進行第6天行程,她和丈夫菲立普親王訪問南島的丹尼丁市(Dunedin),站在敞篷勞斯萊斯上向民眾致意。
一頭金髮17歲的路易斯(Christopher John Lewis)騎著腳踏車,到一棟7層樓外,這是他選定的犯罪地點。他走進5樓廢棄的廁所內,戴上手套,拿出他偷來的點22口徑來福槍,打開窗戶,等待時機。5分鐘後,他看到了那輛勞斯勞斯。
在路易斯數百公尺外,女王車隊停在奧塔戈博物館(Otago Museum)草坪前,大批民眾歡呼歡迎,路易斯把來福槍架上肩膀,瞄準女王開槍。
這一槍沒擊中任何人。一名民眾之後表示,聽到一聲「爆裂聲」,「所有警察都朝四周查看,但什麼都沒發生,女王也繼續行動」。
媒體當時報導,警方聲稱這個聲響是有個招牌掉了下來,但其實已展開調查。8天後,警方在調查另一起搶劫案時,循線逮捕了路易斯。
根據警方描述,路易斯身材矮小、戴眼鏡,有著一副「標準童子軍」的外貌,但警方在他的檔案上,標注「說話不可採信」。
據稱路易斯一直有暗殺王室成員的「偏執想法」。他在接受偵訊時供稱,一名化名「雪人」的英國男子指示他暗殺女王。他宣稱「雪人」年約22歲,身高172公分,體型普通,留著黑短髮,脾氣暴躁。
他還稱在一家咖啡廳偶遇「雪人」,對方灌輸他一些極右翼想法,並問他是否應該「打倒女王」,路易斯於是心生暗殺計畫。警方懷疑「雪人」是否存在,路易斯最終承認「雪人」是出自他的想像。
根據警方文件,路易斯當年遭起訴的罪名,從一開始的叛國罪(最重可處死刑),降為在公共場合持有武器並擊發。
根據警方紀錄,路易斯似乎有點失望。他說:「只有兩項罪名?」然後吹了一聲口哨問:「如果子彈擊中她,是不是就是叛國罪了?」警方在紀錄上寫道:「我沒理他的提問。」
路易斯前律師韓南(Murray Hanan)說:「女王在紐西蘭被人企圖暗殺,這件事情在政治上太棘手了。我想,政府認為(路易斯)只是有點叛逆,成長過程很辛苦,所以沒有太嚴厲。」
1981年12月10日,路易斯因為竊盜、縱火等多起罪名遭判處3年有期徒刑。1983年,他被移監至精神病院。在他試圖持刀制服一名守衛後,院方在他的房間內發現資料,顯示他試圖暗殺當時訪問紐西蘭的查爾斯親王、黛安娜王妃及威廉王子。
1995年11月,女王再次訪問紐西蘭時,紐西蘭政府為了安全起見,花公帑把列在觀察名單上的路易斯送去一個島上度假。1997年,路易斯因為涉嫌謀殺一名年輕母親並綁架她的孩子而入獄,在獄中等待審判時自殺身亡,年僅33歲。
根據在他身亡後發行的自傳,路易斯從小就是問題兒童,他的父親在他小時候離家,母親再嫁,繼父對他管教嚴厲,常用皮帶抽他。他聲稱,遭到暴力對待令他變得憤世嫉俗且內向。
路易斯的學校生活很不愉快,直到8歲才學會讀寫,求學生涯一直惹事生非,崇拜美國殺人魔曼松(Charles Manson)等不法之徒。他還自組犯罪組織,號召小學同學和朋友加入,犯下多起竊盜案,包括一家槍械店,從中取得後來犯案用的來福槍。
Stuff報導,女王險遭暗殺的消息被紐西蘭官方封鎖,避免暴露維安不力,妨礙未來王室訪問計畫。路易斯刺殺案的文件也多次遭竄改,試圖掩蓋真相。
路易斯在自傳中寫道,警方當年威脅他永遠不得說出刺殺案真相,說了「會讓我生不如死」。10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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