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印度同志性行為禁令 最高院將再審議

2018/1/8 21:3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新德里8日綜合外電報導)印度最高法院今天表示,沒有人應該因為自己的性向而生活在恐懼中,並宣布將審議一項引發高度爭議的同性戀性行為禁令。

法新社報導,5名高知名度人士認為這項殖民時代舊法塑造恫嚇氛圍,因此提出審議聲請,最高法院應允。

法院在裁決中說:「一部分民眾行使他們的選擇權,不應該活在恐懼之中。」裁決也指出,「社會道德」應與時俱進。

印度社會及宗教保守派與同性戀社群之間,長久以來因這項英國殖民政府在1860年代通過的法律而起紛爭,最高法院的聲明是雙邊爭執的最新一章。

訂閱《國際新聞》電子報 第一手掌握世界最新脈動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印度刑法第377條禁止同性戀性行為,規定「違反自然定律的性行為」,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但印度極少起訴同性戀行為。

德里高等法院2009年裁定同性戀性行為禁令違反基本人權,實際上將同性戀性行為除罪化,而使同性戀社群備受鼓舞,公開提倡反對普遍的歧視及暴力。(譯者:中央社鍾佑貞)10701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