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口述歷史抄本 最高法院判國家保管
2017/8/18 22:01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18日專電)新加坡最高法院駁回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遺囑執行人李瑋玲和李顯揚上訴案,認為李光耀口述歷史抄本,仍應由國家保管。
新加坡法院去年9月間判決,否認李光耀的遺產擁有者,有權使用和保管李光耀在1981年7月8日到1982年7月5日接受口述歷史中心訪談錄音的抄本。
根據法院當時判決,李光耀接受口述歷史中心訪談錄音的抄本歸國家保管,版權在李光耀2015年3月23日過世的5年內屬於他的遺產擁有者。遺產擁有者雖擁有版權,卻僅是確保政府遵守訪談協議,版權在2020年3月23日後則歸政府所有。
李瑋玲和李顯揚雖再提出上訴,不過,最高法院上訴庭昨天判決指出,李光耀過世後的5年內,遺產擁有者無權使用李光耀口述歷史中心訪談抄本。
最高法院上訴庭維持了去年9月的判決結果,認為李光耀和新加坡政府1983年簽訂的訪談協議,具有政治敏感內容的訪問抄本續由國家保管。
最高法院上訴庭指出,口述歷史內容屬於官方機密,即便李瑋玲和李顯揚不公開抄本內容,但在官方機密法令約束下,他們保存這些內容就算違法。身為李光耀的子女也不能豁免於機密法令之外。
李光耀在口述歷史中心訪談中,曾對新加坡1965年獨立前的事件表達個人見解,以及談論擔任新加坡總理時曾經歷的國家大事,這些內容在政治上極具敏感性。1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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