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廠遭舉報濫用印尼國旗 駐處:無違法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27日專電)印尼萬丹省警方接獲民眾舉報,調查台灣建大輪胎廠是否濫用印尼國旗。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認為,台廠並無違法情事,已與印尼國際刑警協助處理此案。
印尼「獨立報」(Merdeka)等媒體報導,印尼伊斯蘭教士聯合會(NU)萬丹省西冷縣(Serang)分會日前向當地警方舉報,建大印尼輪胎廠「濫用」印尼紅白國旗、在國旗上寫著中文字樣,並將此旗幟懸掛在廠區內。
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陳忠表示,代表處同仁已經查過印尼法規,建大懸掛的旗幟未涉及「故意褻瀆國旗」,且建大在進入印尼設廠之前,就已在世界各國使用此紅白色旗幟作為公司旗幟,在印尼廠也有升起印尼國旗及公司旗幟,並不構成犯罪行為。
陳忠說,代表處會盡全力協助台商維護權益。
印尼伊斯蘭教士聯合會西冷縣分會主席馬丁(Martin Sarkowi)昨天表示,建大輪胎場懸掛印有中文字樣的印尼旗幟,污辱象徵國家的符號。
萬丹省警方發言人扎努丁(Zaenudin)表示,根據印尼國旗相關法規,任何人都不能濫用印尼國旗,否則將被起訴。
扎努丁指出,印尼2009年針對國旗、語言、國家象徵及國歌的法律規定,禁止任何人破獲、撕毀、踐踏、焚燒及污辱印尼國旗,也禁止任何人在國旗上寫字塗鴉,或者把國旗用來包裝物品等。
對此,印尼國際刑警國際犯罪部門主管普吉(PujiSarwono)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建大的人員和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人員已與他討論此案,尋求協助,他也指派印尼國際刑警同仁陪同處理此案。
至於建大輪胎廠在紅白色旗幟上印有公司名稱一事究竟是否違法?普吉表示,這部分仍要靜待萬丹省警方調查人員完成調查後才可論斷。
他說,在調查結果出爐前,不能指稱台廠有違法情事。
普吉也說,印尼過去從未發生過有外國企業在紅白色旗幟上印有自家公司文字而遭到警方調查的案例。印尼警方會全力配合協助調查此案。10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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