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推新法 能量飲料禁售18歲以下
2016/6/2 16:27(6/2 16:39 更新)
(中央社拉脫維亞里加1日綜合外電報導)拉脫維亞新法今天上路,禁止將含咖啡因或牛磺酸(taurine)和瓜拿納(guarana)等興奮劑的能量飲料,賣給18歲以下未成年人。
美聯社報導,1月通過的新法今天開始實施,目的在保護孩童健康避免受到這類飲料的潛在危害。
根據新法,櫃台收銀員現在必須要求年紀較小的顧客出示身分證。收銀員違反規定,可能面臨最高175歐元(約新台幣6469元)罰款。
商家必須把這類飲料和其他食品分開放,這類包括每公升添加150毫克以上咖啡因的飲料,或含有牛磺酸和瓜拿納等興奮劑的飲料。此外必須貼上告示,勸阻孩童、孕婦和哺乳婦女不要購買。
2014年,拉脫維亞鄰國立陶宛就已推出類似禁令。10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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