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星代表處:台灣符合加入亞投行資格
2016/4/29 14:47(4/29 17:4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29日專電)駐新加坡代表處今天在新加坡聯合早報投書指出,中華民國為「亞洲開發銀行」完整會員,可以申請加入亞投行成為完整會員,將持續秉持「尊嚴、平等」原則爭取參與亞投行。
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刊登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新聞秘書蔡芝苑投書。她在以「台灣符合加入亞投行資格」為題投書中說,根據「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第3條第1 款「銀行成員資格向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成員開放」。
同條文第2款規定「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成員,如未能依照第58條規定加入銀行,可依照第28條規定經理事會特別多數投票同意後,遵照銀行決定的加入條件成為銀行成員」。
投書說,中華民國為「亞洲開發銀行」的完整會員,可以使用「亞洲開發銀行」會員身分申請加入亞投行成為完整會員,並與參加亞投行的其他「亞洲開發銀行」會員享有完全相同的權利與待遇。
新加坡聯合早報4月25日刊登日本東京大學教授川島真投書,川島真在「日本可能加入『亞投行』文章中,稱「台灣不符合參加資格未能加入」。駐星代表處認為與事實不符,投書星媒澄清。1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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