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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掃蕩逾停外籍人士 外媒簽證訂新規

2016/2/18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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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曼谷18日專電)泰國政府在去年四面佛爆炸案後,全面檢討外國人逾期停留問題,並對駐在泰國的外國媒體也採取更嚴苛申請規定,3月20日起嚴格執行新規定。

根據泰國移民警察局的新規定,在泰國逾期停留超過90天者,罰款2萬泰銖(約新台幣1萬9900元),並禁止入境1年,逾期停留超過5年者,可以禁止入境泰國10年。

另外,在泰國居住的外國人,每90天必須向移民警察局報到,填寫詳細居住地址。去年8月17日之前可以網路報到,但在四面佛爆炸案後,網路報到就停止。

另外,泰國外交部今天也發布最新的外國媒體申請簽證規定,新增多項新規定,包括必須是註冊登記在案的新聞媒體,申請人必須無犯罪紀錄(良民證)等。目前在泰國的許多外籍部落客或自由作家,泰國政府將不准他們以媒體簽證停留在泰國。

泰國外籍記者俱樂部至發稿為止並未發出任何回應,不過許多外媒私下議論紛紛,認為這個措施是軍政府對外籍媒體的控管。10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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